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批准,决定收回太原雷诺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原太原市晋阳有色金属熔炼厂)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一、收回用地位于唐槐园区,具体位置为东至唐华路,南至太原市康洪达洋酒有限公司,西至国有空地,北至太原市小店区新兴经销部,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证号为并政地国用(2004)第41013号,收回部分土地面积495.08平方米(合0.74亩)。
二、自收到《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起15日内,原土地使用权人应携带相关资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被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龙盛街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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