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认定首批13家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
商务部日前公布了首批共13家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名单,以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这13家产业园中,中部地区有5家,分别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安徽省亳州市、河南省济源市、湖北省荆州市、湖南省长沙市;西部地区有6家,分别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重庆市、四川省眉山市、贵州省贵阳市、陕西省西安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东北地区有2家,分别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辽宁省大连市。
商务部印发的《关于发布首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认定名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合作共建机制,要与东部地区结对共建产业园,在招商合作、产业对接、人才交流、权益分配等方面积极探索,加快加工贸易产业落地和集群发展。
商务部表示,首批认定的13家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主要位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群的核心区域,具有承接产业转移的较好条件。一是开展共建合作。产业园依托所在省级、地市级政府支持,重点与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等东部地区加强招商引资、人才交流等合作,通过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等方式,建立了东中西产业合作互济的常态化机制。二是政策举措有力。产业园所在地政府聚焦优势主导产业,积极推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土地、金融、人才等配套政策,创新开展承接梯度转移工作。三是发展潜力较大。13家产业园所在城市占2020年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39%,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具有较好基础,对本地区加工贸易和对外贸易发展带动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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