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24宗国有用地被列为闲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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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太原24宗国有用地被列为闲置用地
本报12月5日讯(记者 张磊)今日,记者从太原市国土局获悉,2016年太原共有24宗国有用地未按时开工,被归为闲置用地。对此,太原市国土局将办理延期一年,解决这些闲置用地。
上述土地均位于太原市本级,土地用途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商服用地,工业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以及科教用地。土地闲置的主要原因是毛地出让、地上建筑物未拆迁;还有部分土地闲置原因为规划调整,如规划要求与周边零星地块统一开发、规划方案多次调整等,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另有部分土地因纠纷问题无法按时开工。对此,相关部门将在3-6个月内协调解决,同时太原市国土局将办理延期一年。
据悉,闲置用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从2012年开始,太原开始严管土地闲置现象,如闲置满一年,则要被征收闲置费;如满两年则有可能被无偿收回;如果认定为囤地、炒地,则该地块将被“冻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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