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高欣科创专利代理事务所
太原高欣科创专利代理事务所(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码14109)是经国家和山西省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省市场监管局依法设立的具有法律性质的国内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并太原高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山西行智达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助路腾飞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山西高欣汇金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组成全方位战略联盟体,联盟体将在知识产权、科技、法律、管理体系、信息分析、评估及财税领域全方位的合作和优势互补,成为山西省内综合的一流水平的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打造中西部一流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联盟体形成了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的创造、申请、保护、运营、转化、融资
多家公司是高欣集团旗下独立运营的专业性子公司,专业团队拥有100余名各类优秀人才,各代理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部分来自原省市专利局、国家级科研院所、科技部门、工商部门等相关及退休人员,同时吸收了一大批专业性技术人员,同时多家公司长期邀请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商标局和版权局审查员作为业务指导......
公司成立10余年以来,各项业务在省内名列前茅,得到了广大客户和主管机关的认可,高欣人将一如既往的为客户做好高品质服务,助力山西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
立足三晋大地,放眼中西部未来,服务中西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仅让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更让其转化成经济效益,充分利用国家政策,享受科技资金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坚持不懈地提供高效、卓越、专业、一站式知识产权贴身管家服务!
蕞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头部条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提出申请的
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关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办发〔2018〕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已经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二五七号 为满足当事人在经济、法律活动中的相关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通过互联网平台向专利权人及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便捷、透明的信息查询渠道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专利证书及专利证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2010年12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60号发布根据2015年5月29日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一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我司依托自身具备的国家级科技部门、知识产权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质平台,为客户深度挖掘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价值,不仅实现科技成果产学研用、知识产权保护,同时使其经济价值蕞大化,将知识产权转化为公司的竞争优势、税收、国家项目资金、扩股、无形价值等方面提供详尽的咨询服务,荣誉展示及在山西省内/国内知识产权界中创造了多个领先:
1.具有国家全部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计算机布图设计)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2008年)
5.专业从事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评估、融资、扩股、上市的代理机(2008年)
7.专业从事知识产权终生托管的一站式贴身管家服务的代理机构(2011年)
8.在山西省内地级市设立办事机构的知识产权机构(长治、晋城、临汾、运城......)(2013年)
9.获得从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定咨询的辅导机构;内/外部审核员资格(2014年)
11.在省外成立分支机构的知识产权机构(昆明......)(2014年)
12.从事专利价值分析、专利预警分析,高价值专利分析的代理机构(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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