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娄烦一乡镇搭车占地补偿套取企业百万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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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西娄烦一乡镇搭车占地补偿套取企业 百万资金
山西娄烦一乡镇搭车占地补偿套取企业 百万资金
2018年底至2019年3月期间,有山西省娄烦县岩头村多名村民反映,2012年9月,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当地静游镇政府采取暗箱操作的方式,与山西三聚盛煤业签订涉及610万元的《临时占地补偿协议》, “搭车”占地补偿违规套取企业高达百余万元的所谓占地补偿“工作经费”,并隐瞒地面附着物补偿款的具体发放情况,时隔七年该份占地补偿协议意外曝光,协议内容遭到当地群众普遍质疑。
山西煤碳运销集团三聚盛煤业有限公司
今年71岁的张区太是山西省娄烦县岩头村人,早在2011年9月,在未经协商和补偿的情况下,山西煤运三聚盛煤业有限公司擅自将他家种有玉米的两亩耕地强行推平。八年来,手持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家人数次在当地各级政府部门奔走反映,可是时至今日仍未得到解决。如今,一排崭新的煤矿办公用房已经即将建成投入使用,面对曾经属于自己的耕地老张面露疲惫和无奈。然而对此,三聚盛煤业却一再表示,占地补偿已经足额发放到位,那么事实究竟又是怎样呢?
张区太家的耕地上面已建起煤矿办公用房
根据了解,山西三聚盛煤业有限公司是一座年产90万吨的低******矿井,地处娄烦县静游镇岩头、半沟和山庄头三个村的交界处。2009年,依据山西省煤矿企业资源整合政策,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将原先娄烦县静游镇辖区内的四座私营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成立国有企业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聚盛煤业有限公司。2011年,该矿正式获准进行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建设,并启动前期矿井建设用地征地事宜。此后,该矿建设工期屡经调整延后,目前仍然属于基建矿井,还未批复生产验收。
娄烦县岩头村村民张区太的《农业用地使用证》
村民反映,2012年7月20日,未与村民协商的情况下,刚刚竞选上任半年的岩头村委主任闫应忠与三聚盛煤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协议约定:作为甲方的三聚盛煤业长期使用作为乙方的岩头村位于刘树洼地块的83.3亩土地作为煤矿基础建设用地,并按照27120元/亩的征地标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使用土地预付款225.9096万元,作为使用土地一次性补偿。该协议同时约定待甲方征地手续办理完成后,支付乙方的使用土地预付款转为长期征地补偿款,甲方不再与乙方发生新的补偿。
根据调查,《土地使用协议》中协议使用的83.3亩土地位于该村刘树洼和马家咀塔两处地块,其中十多亩地属于村民承包的耕地。但是,从2012年至今,在未完善土地手续的情况下,岩头村委擅自允许三聚盛煤业违反《土地管理法》先期占地开工建设。截至目前,据当地国土部门勘测,三聚盛煤业已经实际占用该村41.34亩土地,其中就包括张区太位于该村马家咀塔地块的两亩耕地。
《太原阳光农廉网》登载的岩头村2013年1月23日收到上半年财务明细
根据《太原阳光农廉网》登载的岩头村2013年上半年财务显示,2013年1月23日,岩头村委收到由静游镇政府转来的三聚胜煤业支付的83.3亩的占地补偿款225.9096万元。2013年1月30日,岩头村委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发放给了全村709人,合计支出212.7000万元,结余13.2096万元。但是,张区太并没有从村委领到被占的两亩耕地合计54240元的占地补偿,此外还有多户被占耕地的失地村民同样没有领到占地补偿。
深入调查发现,除与岩头村委签订占地补偿协议之外,2012年7月前后,三聚盛煤业还与静游镇半沟村、山庄头村分别签订了《土地使用补偿协议》。三份占地协议合计占用三个村133.87亩土地,其中协议使用岩头村83.3亩、半沟村8.77亩,山庄头村41.8亩,并参照大兴铁路征地标准27129元/亩,三个村占地补偿共计应得363.175923万元。
根据《太原市阳光农廉网》村级财务显示:2012年至2013年期间,三个村先后分别收到三聚盛煤业支付的占地补偿款共计313.15464万元。其中岩头村225.9096万元,半沟村23.78424万元,山庄头村67.5288万元,并且全都经由静游镇政府转来。其中,按照41.4亩的土地使用协议,山庄头村实际应收到占地补偿款113.39922万元,但村级财务显示静游镇政府仅转来67.5288万元,具体原因不得而知。
村民举报,在山西三聚盛煤业与三个村签订《使用土地协议》之后, 2012年8月3日,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静游镇政府与作为甲方的山西三聚盛煤业再次签订一份《临时占地补偿工作协议》,协议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土地占用补偿款总计610万元。其中,除了付给三个村的土地占用补偿款共计313.15464万元之外,另外增加了包括附着物补偿款、工作经费以及不可预见费三项费用高达将近300万元。此外,该项《使用土地协议》约定,甲方三聚盛煤业不得擅自与村民及村集体违规处理应由静游镇政府出面协调处理的事项,由此形成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事实上,针对一些地区和部门出现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多次发布文件严加治止。早在1997年7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基金项目和各种摊派”;甚至规定“凡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行进行的经营******性收费,属于乱收费行为,要一律严肃查处。
村民介绍,2012年至今,由于乡村两级从未进行过公示,对于由静游镇政府和三聚盛煤业签订涉及610万元的《临时占地补偿工作协议》,多数村民当初根本不知道。2014-2018年四年期间,有未领到占地补偿的失地村民,起诉岩头村村委会和三聚盛煤业涉嫌侵占土地。经过法庭************,涉及610万元的《临时占地补偿工作协议》,才首次由三聚胜煤业和盘托出,在村民反复追讨下协议内容蕞终浮出水面。
调查发现,早在2012年9月3日,山西三聚盛煤业就将610万元以临时占地补偿的名义,全款打入静游镇政府设在静游信用社的专用账户。在由静游镇政府开具的610万元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款单据上,用途一项明确注明:土地占用款、附着物补偿款及工作经费等。此后,于2012年10月12日,2013年1月6日,2013年1月23日,静游镇政府分别将其中的占地补偿款转入半沟村、岩头村和山庄头村的信用社专用账户,共计313.15464万元,然而剩余近300万元的具体使用情况却从未公示和说明。
根据调查,针对附着物补偿款、工作经费以及不可预见费三项费用的使用情况,代表静游镇政府签订《临时占地补偿工作协议》的时任静游镇镇长褚成裴表示,其中工作经费部分主要用于镇政府开展占地补偿的工作补助,涉及金额110万元,但就具体使用领取情况却不愿透露。对于因何支付高达百万元的所谓工作经费和不可预见费,代表三聚胜煤业签订《临时占地补偿工作协议》的煤企高管曾文磐却显得有苦难言,身为浙商的他在历数深陷煤企投资困局的同时,表示实属事出无奈。
此外,针对附着物补偿款,村民质疑,由于所占土地大都并无多少建筑设施或树木,镇村干部两级或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对于附着物补偿款、工作经费以及不可预见费三项费用的具体使用情况,岩头村民多次要求静游镇政府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均未得到回应。在静游镇政府,本网进行了解时,同样遭到静游镇党委书记王建文的拒绝。
伴随涉及610万元占地补偿款的曝光,近日,岩头村民再次爆料,在新一轮土地确权工作中,该村个别干部再次出现弄虚作假。根据初步调查,仅村委主任阎应忠在其父亲名下的确权土地就达18.97亩,据1994年至1998年村委土地台账显示,其父名下共四口人登记原有8.5亩地,此次确权竟然私自多占集体土地达10亩。一方面是部分村民的合法合理的占地补偿长达数年迟迟得不到落实,另一方面却是一些村干部任性作为将本属于集体的土地据为己有。针对此事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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