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
本人于2022年1月16号随太原市华北*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房管看房,房屋本身没问题,唯有一项,就是屋里温度很冷,我就询问房管,这个家有没有暖气,房管说有呢,是因为刚装修的房子,需要开窗通风,所以家里才感觉到冷。看房中途询问过房管不下五六次,房管的回答依旧是,暖气一定有,由于开窗的原因家里才温度低。2022年1月17日,交付1000定金。2022年1月19日去鹏程佳园和房管签订合同,到家里之后,发现家里还可以哈出气,温度很低,签订合同之后,房管依旧未告知房屋没有暖气,合同交付的资金包括房屋租金3450元,押金1150,物业电梯费1800,水电费660,取暖费720,合计7780元,外加中介费1150。从19号到22号,每天去房间,房间和冰窖一样没办法居住,21号晚上房管给我发微信,这个房屋暖气很早就报停了,说明房管失信在先,未告知我房间是否有暖气。房管还给我微信告我,暖气今年没办法开,给我买了个小太阳,让我将就一两个月。房管失信欺骗在先,我要求退租,可房管一口回绝,不予受理。不了解真实情况,才被欺骗,希望相关部门看到可以主持公道。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并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您已与太原市华北悠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该公司已将剩余房租退还给您。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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