蕞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已进城落户的农民可以将承包期内的土地流转或转让宅基地可出售吗?
目前很多地区正在进行“集体土地入市”的试点改革,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一制度将在全国推行。届时,农村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也能像城市商品房那样自由交易了。
严格说来题目有误,蕞近《土地管理法》并没有修改,并且一直以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就允许流转,只不过有诸多限制而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可以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如果要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的,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且经乡政府批准。
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如此,使用权人可以将宅基地及地上住宅一并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当然,因为宅基地的特殊性,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还有特别限制。因为分发宅基地不能突破“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一般说来只能将其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其他成员。
当然,如今国家考虑到很多农民放弃务农进城打工,家乡里的耕地住宅都处于闲置状态,但又不能随意转让,由此造成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因此,今年年初就开始了“集体土地入市”的土地改革,应该很快就会在全国铺开的。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