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综改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小店片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公示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2021年度潇河产业园区小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
该方案涉及成片开发范围690.0044公顷,其中:农用地579.7472公顷(含耕地474.6572公顷,园地7.3195公顷,林地43.4541公顷,其他农用地54.3164公顷),建设用地103.9262公顷,未利用地6.3310公顷。涉及综改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三贤村、侯家寨村、西北格村、北格村、南格村、小北格村、辛村、张花营村、张花村、代家堡村、王吴村等11个村土地,土地权属明晰无争议。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主要用于建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园、合作共建示范工业园区以及潇河综合治理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公园绿地及配套的人才公寓等。
本方案成片开发土地用途情况为:工矿用地约311.048公顷、仓储用地约51.3231公顷、居住用地约50.0113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约22.980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约60.5585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约52.092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约2.519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约139.5137公顷。
本方案土地征收范围总面积533.0130公顷,统筹考虑征收难度、融资情况、建设计划等因素,综合研究后制定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为:2021-2024年,即至2024年底全部项目用地完成报批工作。
本方案含公益性用地254.6845公顷,占成片开发总面积的36.9%,符合省级以上工业类开发区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总用地25%的规定。
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符合综改示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已按规定纳入综改示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
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2021年度潇河产业园区小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符合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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