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太原房产市场发展 房屋购卖出租有了新规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房屋购卖、出租都将有法可依,7月25日,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了解到,《太原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太原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等2个立法项目已完成修订和制订工作,正按程序进行报审批,这两项立法将进一步促进太原房地产市场向合理规范方向发展。
《条例》的修订可使目前市场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解决历史问题,规定了对部分土地手续未完善的情况,先予办理房屋登记,开发单位(售房单位)被注销、吊销后可由购受人单方申请等等,还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转让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规范房屋销售行为,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方可在网上进行销售,且在销售场所应当公示。同时还提出了预售资金监管方式,保证预售款用于工程建设,对销售面积误差纠纷提出了处理办法,解决面积纠纷。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确立了租赁管理范围、登记备案制度、办事流程和禁止出租的情形,提出相关部门在租赁工作上应予配合的具体要求,明确了非法租赁的法律责任,以规范租赁市场,引导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出了中介机构资质备案制度和中介服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规范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行为,促进二手房市场健康发展。(权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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