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税费?就从租赁房屋要的细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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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降低税费?就从租赁房屋要的细拆开始!
甲企业将其拥有的一写字楼对外出租,年租金200万元。
宜久专家建议:把租金200万元拆分成2份不同类型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和家具、家电租赁)
方案一: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此时甲应缴房产税=200万×12%=24万元,缴纳增值税=200×9%=18万元不考虑附加税费情况下共计支出42万元。
方案二:年租金仍为200万元,但对写字楼内的办公家具、家电等附属用品进行合理分拆,签订两份租赁合同,一份为房屋租赁合同100万元,一份为附属设施租赁合同金额100万元。此时甲应缴纳房产税=100×12%=12万元,应缴纳增值税=100×9%+100×13%=22万元,共计支出34万元。
方案依据:从租计征降低租金收入,企业租赁房产要按租金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通常情况下,企业租赁除了房屋设施之外,还有办公家具、机器设备等附属设施等,但现行税法对这些设施并不征收房产税,若将这些设施与房屋一同缴纳房产税,就会增加企业的税负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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