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br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推动“六新”突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运行实现稳中向好。
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减税降费108.22亿元,帮助企业渡难关、保经营,有力对冲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出台《太原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疫情期间规上企业复产增效奖励办法》等恢复经济秩序、扶持小微企业政策措施;争取政府债券资金143.63亿元,撬动有效投资,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中央分配我市的新增财政资金及时按规定拨付各县(市、区)、直接惠企利民,有力支持地方“三保”工作,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年初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5%,压减的经费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教育支出同比增长19.81%、14.44%、12.37%;扩大困难群众政策保障范围,阶段性提高物价临时补贴标准;发放政府消费券2.91亿元,有效刺激拉动社会消费需求。
财政重点改革持续推进。积极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动医疗、教育、科技、交通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节用裕民。
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制定完善制度19项,补征补缴财政收入10.70亿元、统筹盘活存量资金7.77亿元、下达应拨未拨财政资金29.95亿元、促进归还原资金渠道4.95亿元、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41件。
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01亿元、支出288.0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64.37亿元、支出225.58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19亿元(含上年结转的转移支付资金11.47亿元)、支出8.92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4.90亿元、支出92.93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努力提升依法科学理财水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精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的49.55%年初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年初全部未细化、部分国土出让收入入库时间晚,至年底结转52.70亿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推进缓慢。一是覆盖面仍不完整。市财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民生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二是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比例不达标。市财政仍按2012年确定的5%的比例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少收缴5691.40万元。
(三)财政预算与政府投资计划衔接不够。2020年,市财政未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工期,一次性下达晋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24个政府投资项目预算39.09亿元,实际使用21.20亿元,至年底结转17.89亿元。
(四)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截至2021年5月底,市排水管理处、市中心医院等15家单位建设项目,因工程进度未达要求、实施中未及时结算审核等,债券资金12.90亿元结存在市财政;市妇幼保健院等5家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尚在履行招标程序等,债券资金1.43亿元分文未支。
(五)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市财政将3个部门4324.37万元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核准为竞争性磋商,将2个单位251.03万元应通过招标等方式采购的货物核准为电子卖场采购。
(六)国有资本管理仍需加强。市财政未将太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太原晋阳发展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注册资本金15亿元计入股权投资。
对93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其中现场审计5个部门,延伸审计二、三级预算单位32个。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能够认真履行部门预算主体责任,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执行率92.31%,较去年提高0.67个百分点。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代编预算等问题依然存在。19个部门单位26个项目在上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情况下,又以相同项目编制预算2485.56万元,至年底有1694.14万元未执行;市民政局未将福利彩票公益金4723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市住建局代编所属单位项目预算1.01亿元。
(二)预算执行不够严格。163个部门单位281个项目1.69亿元预算资金执行率均低于50%,至年底1.42亿元未支出,其中,年初预算安排的199个项目7772.34万元未支出、上年结转的19个项目2476.38万元未支出、上半年追加的63个项目3957.17万元未支出。9个部门单位应缴未缴房租收入等1047.54万元。
(三)过“紧日子”政策落实仍需加强。101个部门单位超预算、超范围支出培训费、维修(护)费等1338.16万元;24个部门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49.39万元;市儿童福利院违规发放津补贴32.30万元;原市长风商务区管理中心违规收取施工保证金417.61万元。
(四)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3个部门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支出176.20万元;26个部门单位将预算资金9122.37万元从零余额账户拨付至本单位或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基本户,25个部门单位将预算资金2749.24万元横向拨付给其他部门单位;93个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绩效目标未细化量化。
在预算执行审计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环保、住房、就业等重点领域,关注了汾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6类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汾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情况。49个用水单位无证取水5.15亿立方米;7个县(市、区)超过核定用水量使用地下水3592.84万立方米;市本级及7个县(市、区)的5.33亿元汾河流域治理专项资金滞留在财政或项目单位。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资金审计情况。53个小区未完工、13个小区尚未开工,8700套租赁住房房源未筹集到位,市本级及8个县(市、区)财政部门结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24亿元、结存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资金16亿元。
(三)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工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情况。5亿元专项资金年初预算编制未落实至具体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事后奖补,分配结构有待优化,其中,11月以后分配的专项资金达3.24亿元,占全年资金的52.43%;部分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领取了奖补资金。
(四)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由于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分配方案滞后等原因,至年底,24个项目1.76亿元专项资金滞拨或闲置;市疾控中心、市急救中心实施的急救车辆洗消站等2个项目未按时完工,购置的456.23万元设备闲置。
2020年7月以来,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市审计局对市县两级财政直达资金、就业优先、优化营商环境和减轻企业负担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期间,促进市本级及3个区(市)75个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按要求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水费等2315.10万元;4个县(区)14个单位清理拖欠49家民营企业工程款等9487.61万元。但仍发现:
(一)财政直达资金分配使用不规范。截至2021年6月底,市本级及3个区(市)未及时分配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资金10.87亿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等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低于30%,至2021年6月底1.57亿元未支出;2个区(市)超范围支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11.80万元;应发未发就业补助和临时救助金180.40万元。
(二)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不到位。市本级及古交市未及时分配就业补助资金7267万元;10个县(市、区)1.63万人职业技能培训不达要求,资金闲置2482.21万元;2个县(区)应返未返18户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603.96万元;全市4027户小微企业未享受减负稳岗优惠政策,占小微企业总数的40%。
组织对太原市域内5个开发区2016至2019年建设项目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商引资项目不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2019年综改区引资的房地产项目完成投资50.05亿元,占固定资产完成投资总额的22.51%;抽查发现,清徐开发区签约的6个招商引资项目均为非鼓励类项目,缺乏产业竞争优势,涉及投资44.05亿元。
(二)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不实。综改、清徐、中北开发区签约未落地项目120个,占项目总数的32.88%;61个已投产项目实际投资额未达目标。
(三)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综改、清徐、中北开发区有47个项目立项后未开工,29个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即开工建设,87个项目完工后未进行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7个项目因未取得环评等手续,处于停工状态;9个已投产项目土地利用率未达要求,涉及土地1388.23亩、投资19.97亿元;11个企业占用1084.81亩土地长期未开工建设。
9个项目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初步设计批复即开工建设;实施中项目均采用费率招标方式、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有3个项目超概算比例达到109.39%、56.82%、34.98%。截至2020年底,9个场馆均已投入使用一直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结合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关注了太原市高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3户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企业虚增资产38.22亿元;6个项目8436.83万元因决策不科学等存在损失风险;18.71万平方米房产长期空置。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关注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23个单位的322个基础设施项目未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24个部门单位的47个已投入使用项目未结转固定资产,涉及资金87.40亿元;市儿童福利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未经审批出租国有资产2903.67平方米;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低价出租房屋造成国有资金损失67.31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结合小店、迎泽、晋源、娄烦4个县(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关注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利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未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批而未征土地1.80万亩;撂荒耕地4万亩;76个建设项目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手续即开工建设,涉及土地1.06万亩。
(一)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支持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稳就业举措,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推进援企、稳岗、扩就业等政策取得实效。落实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分配流程、完善监控系统,确保资金下达更及时、投向更精准、使用更有效。
(二)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收取国有资本收益,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落实落细项目支出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政府投资计划和预算衔接机制,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强化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等基础性工作,减少项目实施的调整和变更,节约建设和管理成本。建立合理有效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运行机制,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加强项目评审和验收把关,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四)保障国有资产资源安全有效。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控制机制,及时发现漏洞,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及时准确反映国有资产存量和增量动态。健全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加强自然资源和耕地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审计指出的问题,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中国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太原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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