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清徐县拟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示-太原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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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安排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晋农建发〔2021〕1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省级专家对《2021年清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现将评审通过的2021年清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7月9日至7月15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附件:清徐县2021年拟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情况表.xlsx
2021年7月8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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