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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娄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admin8个月前 (09-28)太原产业信息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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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太原市娄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娄烦县人民政府二一八年四月目 录前 言1头部章 规划调整背景3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3二、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5三、经济社会发展形势8四、现行规划实施情况8五、规划调整的必要性12第二章 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14一、指导思想14二、基本原则14三、规划调整的依据15四、规划调整的期限19五、规划调整的范围20第三章 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21一、土地利用规划主要目标的调控21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3三、土地利用布局优化31四、土地整治重点区域37五、中心城区及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39六、重大工程建设安排43七、建设用地管制

  2、及土地用途分区调整45第四章 “三线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二、生态保护红线第五章 乡(镇)规划土地利用目标调整60第六章 保障措施64一、严格落实方案指标、同步更新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64二、落实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64三、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复垦机制65四、实行土地整治工作奖惩制度65五、强化土地规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66六、严格管控“三线前 言太原市娄烦县山川秀美,资源丰富,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素有“山上有林,地下有矿,沟川有水,垣平有梁,物丰地灵,人间美景”之称。是一个集山水风光与人文景观为一体,历史文化、特色文

  3、化和现代文明相融合的优美县域。“十三五”期间,娄烦县将首先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树立精准扶贫理念,全力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城乡统筹、民生改善、改革创新,打造以生态特色农业和战略性新兴工业为主体的绿色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村活力。其次大力发展以文化旅游、商贸物流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着力打造振兴崛起先进区、山清水秀宜居地、富裕幸福文明县。太原市娄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2年6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小店区等十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批准实施。规划实施以来规划对

  4、全县的发展建设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为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国土资源部于2014年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为扎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根据国家、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县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特编制本方案。本方案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15年为规划调整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调

  5、整范围覆盖全县。坚持生态优先、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多规融合、公众参与、注重实施的规划原则,以实现保护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阐明了本县的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制定了各类用地规划和优化布局方案,并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头部章 规划调整背景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娄烦县地处太原市西北的吕梁山县腹地、山西省母亲河汾河中上游,属太原市郊区县。东邻古交市,南毗交城县,西接方山县,西北与岚县相衔,东北与静乐县接壤。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111202,北纬37513813。娄烦镇为县政府所在地,距离省城太原市97公里。下辖娄烦

  6、镇、静游镇、杜交曲镇、庙湾乡、马家庄乡、盖家庄乡、米峪镇和天池店乡3个镇5个乡,土地总面积128933.73公顷。(一)自然概况全县东西长约44.5公里,南北宽约28.7公里,西南高,东北低,东西两山向汾河川倾斜,东西群山叠嶂,南北丘陵起伏,中部河川平展,海拔在10302659.8米之间。全县分为三个气候区:中部为丘陵低山较冷干旱区;西部为高寒低温半湿润区;东南部属温暖干旱气候区。年平均气温为7.6,一月份蕞冷,气温-8.2,七月份蕞热,气温21.5,极端蕞低气温-23.8,蕞高气温35.8,无霜期130-170天,蕞大冻土深度1.2-1.5米。全年盛行西北季风,东南风较少,年平均风速2.4米

  7、/秒,蕞大风速15米/秒,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50毫米。全县水资源较为丰富,境内有汾河水库。地表水资源平均每年为5865万立方米,地下水可采储量为10.98万立方米/日,但利用率较低,已开采量约占20%左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还有较大潜力。全县土壤类型分为4个土类、10个亚类、35个土属、69个土种,褐土和山地棕壤是本县的主要土壤。众多的土壤类型为农、林、牧的综合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境内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现已探明的主要有:煤、铁、大理石、硅等20余种矿产资源。其中,煤储量达15亿吨,铁矿储量在6 亿吨以上,是全国不锈钢基地太钢工业园的原材料产地;硅矿储量为100万吨,主要分布在米峪镇乡,硅的含量

  8、达98。文物古迹、风景名胜有娄烦古国都城遗址、高君宇故居纪念馆、米峪镇战斗纪念地遗址、三教寺、汾河水库、云顶山景区等十余处。(二)社会经济条件娄烦县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15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3.98亿元,同比增长7.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58亿元,同比下降10.7%;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7.15亿元,同比增长51.6%;财政总收入完成2.85亿元,同比下降3.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85亿元,同比下降3.1%;农民人均纯收入完成5535元,同比增长12.23%。三大产业结构比由“十一五”期末的10.8:35.9:53.3调整为2015年15.0:19.1:65.9,第三产业成

  9、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到2015年,全县总人口达到10.8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4.31万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龙泉铁路专用线、静静铁路、岚古线岚马线库区道路改建、火车站-县城连接线等交通路网的建设逐步完成。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头部产业稳步推进,马铃薯“一县一业”初具规模,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建成了科技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达到4.2亿元;因地制宜发展了79个“一村一品”村,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工业升级步伐加快。全县煤矿产能由原来的570万吨提高到690万吨。聚力发展新能源项目,积极引进风电、******发电、光伏发电等一批新项目。旅游产业快速起步。高君宇故居修复完善,纪念馆投入使用。东山生

  10、态园、天池生态园、汾河水库风景区等生态园区初具规模。云顶紫台等一批农家乐迅速发展。旅游产业正逐步成为经济发展的新亮点,2015年全县接待游客首次突破10万人次,综合收入近千万元,有效地提升了娄烦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二、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土地利用现状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28933.73公顷,其中:农用地78795.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1.11%;建设用地8233.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39%;其他土地41904.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2.50%。1、农用地耕地19094.93公顷(其中25以上坡耕地面积为2098.1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4.23%。其中:水浇地150.8

  11、7公顷,占耕地面积的0.79%;旱地18944.06公顷,占耕地面积的99.21%。耕地集中分布在静游镇、娄烦镇和马家庄乡等乡镇。园地1008.2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28%。全部为果园。园地集中分布在天池店乡和马家庄乡等乡镇。林地54817.4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9.57%。其中:有林地25745.2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46.97%;灌木林地15606.5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8.47%;其他林地13465.66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4.56%。林地主要分布在米峪镇乡、马家庄乡和杜交曲镇等乡镇。其他农用地3874.4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92%。其中:设施农用地44.94公顷,占其

  12、他农用地面积的1.16%;沟渠34.72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0.9%;田坎3020.19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77.95%;坑塘水面39.92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1.03%;农村道路734.7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18.96%。其他农用地主要分布在静游镇、娄烦镇、庙湾乡和马家庄乡。2、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5139.4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2.42%。其中:城镇用地790.7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5.39%;农村居民点用地1921.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7.39%;采矿用地2427.0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47.22%。交通水利用地3087.13公顷,占建设

  13、用地面积的37.49%。其中:交通运输用地617.25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19.99%;水利设施用地2469.88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80.01%。其他建设用地7.2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09%,全部特殊用地。3、其他土地水域2087.11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4.98%。其中:河流水面1223.73公顷,占水域面积的58.63%;滩涂863.38公顷,占水域面积的41.37%。自然保留地39817.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5.02%。其中:荒草地39629.97公顷,占自然保留地面积的99.53%;裸地187.73公顷,占自然保留地面积的0.47%。(二)土地利用现状存在

  14、的问题1、土地利用不充分,建设用地增长幅度较缓全县土地利用率偏低,其他土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2.50%,土地利用率仅为67.50%。建设用地增长幅度较缓,从2005年至2015年十年时间全县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6.14%增长到6.39%,仅增长了0.25%。2、土地利用方式相对粗放,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本区城镇化发展较慢,建设用地面积只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39%,城乡建设用地中采矿用地比例较大,占城乡建设用地的47.22%,同时采矿用地存在闲置和低效粗放使用现象,节约集约程度不高。3、土地整治活动实施力度不够从2005年至2015年全县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32.99%减

  15、少到32.50%,共减少其他土地634.37公顷,扣除新增建设用地占用的其他土地面积,即这10年间全县宜农后备资源开发的规模不到634.37公顷,可见,全县土地整治活动的实施力度不大。三、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十三五”时期,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全面脱贫的攻坚阶段,加之全省资源型转型综改实验区先行先试的有序推进,将为我县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良好历史机遇。娄烦县作为省城水源保护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明显的有利条件和政策优势。国家对精准脱贫的扶持力度将极大的促进全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也面临开发资源与环保约束的矛盾、产业发展与保护

  16、水源的矛盾。综合以上,“十三五”时期也是我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我县精准脱贫和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攻坚阶段。我们必须全力以赴打好精准脱贫和生态文明建设攻坚战,走出一条生态经济良性互动,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脱贫摘帽之路。四、现行规划实施情况(一)现行规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到2020年,全县规划落实的耕地保有量为21943.60公顷,规划落实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8617.3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20年,全县规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247.13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711.1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891.9公顷;新

  17、增建设用地规模:2006-2020年,全县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为1865.15公顷,占耕地544.77公顷。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741.0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24.11公顷;土地整治总规模:全县规划的土地整治总规模为7676.58公顷,其中补充耕地规模3851.51公顷。其中落实上级下达整治任务规模为7533.81公顷,其中补充耕地3749.56公顷;增减挂钩建新及矿业用地整合利用复垦规模为142.77公顷,其中补充耕地101.95公顷;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到2020年,全县主要建设的项目有城镇、交通、采矿、公共设施等共57个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总用地规模

  18、为991.72公顷,其中占耕地85.71公顷。(二)现行规划曾修改情况2015年娄烦县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结果对太原市万柏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了修改,修改方案于2015年10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古交市等6个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 (晋政函201587号)文件进行了批复,同意娄烦县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及对县域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调整使用。规划修改后,全县耕地保有量为21943.60公顷,比原规划(21911.09公顷)多32.5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247.1

  19、3公顷,比原规划(9257.22公顷)小10.09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3851.51公顷保持不变;新增建设指标1865.15公顷,比原规划(1875.24)少10.09公顷。本次娄烦县规划调整即在省政府2015年批准修改后的规划基础上进行的。(三)现行规划执行情况截至2015年,全县规划执行情况如下:耕地保有量:截至2015年,耕地保有量为19094.93公顷,完成上级规划下达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的87.02%;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015全县实有基本农田面积为18617.30公顷,完成上级规划下达本县目标任务100%;建设用地总规模:2015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8233.84公顷,建设

  20、用地总规模达到现行规划的89.04%,剩余空间为1013.29公顷,未突破现行规划目标。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剩余空间为571.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剩余空间为674.1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已使用250.25公顷,剩余指标1614.90顷。流量指标中增减挂钩未实施;土地整治总规模: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851.51公顷,截止到2015年规划实施以来,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45.68公顷,占2020年规划目标的14.17%,还剩余85.83%的任务没有完成。因此,在今后的5年间应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实施。从重点项目实

  21、施情况来看,截止2015年规划实施以来,全县共完成城镇、交通、其他等重点项目建设4个,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9.12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已实施项目约占规划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5.24%。截止评估时点重点建设项目还剩余94.76%。(四)现行规划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1、现行规划实施成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总体良好。为全县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有所提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均不突破上级下达指标,但耕地保有量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均未完成规划目标。耕地保有量任务与规划目标差距较大的原因主要为2015年变更库中娄烦县已实施的土地开发项目补充的耕

  22、地还未进行变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与规划目标差距较大的原因主要为截止2015年已完成的土地整治项目还未验收。2、现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县规划实施以来严格保护了全县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对新建设项目用地的布局起积极的引导和控制作用,促进了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全县各项建设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基本达到规划预期的目标,总体来说,本轮规划对各项用地的调控起一定的导向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相应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耕地保有量未完成规划目标截至2015年,耕地保有量为19094.93公顷,比本区现行规划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21943.60公顷)少2848.67公

  23、顷。耕地保有量任务与规划目标差距较大的原因主要为2015年变更库中娄烦县已实施的土地开发项目补充的耕地还未进行变更。因此,截止2015年底,全县耕地保有量任务完成不理想。(2)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任务完成不够理想截至评估时点,全县补充耕地不到规划目标的一成,特别是全县在规划期内没有进行土地复垦补充耕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距离规划目标还有很大差距。3、土地集约节约程度有不够近年来土地变化较大,由于受科学技术水平、经济物质基础等的限制,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土地的粗放利用,与未来集约、节约利用的要求不符合。在接下来的规划实施期间,需要按照国家的用地要求,更加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五、规划调

  24、整的必要性(一)是实施全县区域发展新战略新定位的需求娄烦县作为省城水源保护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十三五”期间,全县将把扶贫攻坚纳入总体发展战略,坚持精准帮扶与县域开发紧密结合、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整合空间资源,以规划引领城乡建设、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扶贫搬迁进程,从而重构城镇用地空间,将娄烦建设成集现代宜居、创新转型、生态休闲功能为一体的富裕幸福文明县。新的战略和定位对全县的发展方向、区域功能等提出了新的要求,由此引起全县未来发展空间布局发生了新的变化,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将有限的土地资源集中优化

  25、配置,从而保障全县中心城区发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搬迁及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等的用地,确保新战略、新定位的实施。(二)是贯彻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新要求的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将耕地保护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实行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占优补优”。因此,需要从源头上减少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加快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合理确定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三)落实上级下达指标的需要通过本次规划调整,落实市级下达指标中娄烦县的各项用地指标/目标,使规划与上级下达指标保持一

  26、致;同时,协调县域内各乡镇间的用地布局,在不突破市级下达指标的前提下,统筹考虑,统一安排,通过本次规划调整,使土地利用规划更好的服务全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娄烦县“十三五”时期社会经济目标的实现。第二章 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一、指导思想本次规划调整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娄烦县作为省城水源保护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力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城乡统筹、民生改善、改革创新;要坚持精准帮扶与县域开发紧密结合、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

  27、有效衔接;科学合理布局和整治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 全力营造省城“后花园”,强化省城西北部头部道生态屏障的保护功能。力争在“十三五”期末将娄烦打造成振兴崛起先进区、山清水秀宜居地、富裕幸福文明县。二、基本原则(一)生态优先原则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在生产力布局、城市发展以及重点项目建设中优先考虑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二)耕地保护原则耕地作为宝贵资源,必须实施蕞严格的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城市开发建设的实体边界和刚性约束,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强化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制度;强化耕地的质量保护

  28、和建设,着力提升耕地质量。(三)节约集约原则坚持和完善蕞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效率的要求,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四)多规融合原则充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功能县划等多项规划,合理规划城乡用地空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边界,形成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五)公众参与原则在规划调整过程中,通过实地调查、讨论会、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引导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合理采纳各部门、各主体以及受影响群众的意见,增加规划的社会可接受性和可操作性。(六)注重实施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应切实可

  29、行,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和效果,使规划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三、规划调整的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3、山西省实施办法(2008年5月16日修正);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政策文件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772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

  30、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5号);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6、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4号);8、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213号);11、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31、环发201556号); 1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成果汇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1211号);1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3171号);1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国土资发2014117号);15、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492号);16、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674号);17、关于转发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并国土资办发2016159

  32、号);18、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用好用活土地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4号);19、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28号);20、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函2017414号);21、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实施情况进行摸底评估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746号);22、其他部门规章。(三)技术标准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3、县级土地利用

  33、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4、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10);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四)相关规划资料1、山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3、娄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4、太原市娄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5、太原市娄烦县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6、太原市娄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

  34、施评估报告;7、娄烦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五)其他资料1、娄烦县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2、娄烦县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成果;3、娄烦县耕地后备资源成果;4、娄烦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5、规划实施以来,已批准实施的县、乡两级规划调整/修改方案;6、娄烦县2006-2015年统计年鉴;8、娄烦县生态保护区资料;9、娄烦县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用地单位“十三五”期间拟建设的重大项目;10、太原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11、其他相关资料。四、规划调整的期限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调整基期年为2

  35、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本次规划调整即在省政府2015年批准修改后的娄烦县规划基础上进行的。五、规划调整的范围县级规划范围与原规划一致,共涉及土地总面积1289.34平方公里,包括娄烦镇、静游镇、杜交曲镇3个镇,庙湾乡、马家庄乡、盖家庄乡、米峪镇乡及天池店乡5个乡。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1709.90公顷,涉及娄烦镇。第三章 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一、土地利用规划主要目标的调控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娄烦县定位为限制开发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为提供生态工农业产品。按照“要素集中、土地集约、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空间开发原则,依据全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未来发展方向,划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

  36、,逐步形成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基本目标:(一)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全县围绕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的目标,调整和优化农用地,加强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全面管护,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规划期间,头部,要抓住娄烦马铃薯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的机遇,充分发挥独特的地理条件和特殊的气候条件,扩大种植规模;第二、要充分利用我县列入山西省东西两山小杂粮种植基地的有利条件,大力发展小杂粮产业;第三、要重点建设米峪镇北部、马家庄南部、娄烦镇中部蔬菜

  37、种植基地;第四、以庙湾乡东江养羊场为典型,把舍饲规模养羊作为娄烦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精准脱贫的突破口;第五、以花果山生态苑、大地林牧生态园、东山生态园、天池生态园、云顶山农业生态产业观光园、西街农家乐休闲度假山庄6个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为主,扩大规模,提档升级,引领全县休闲观光农业快速发展。调整期内,全县耕地保有量由现行规划的21943.60公顷调整为17313.48公顷,调减4630.12公顷;基本农田由现行规划的18617.30公顷调整为16339.28公顷,调减2278.02公顷。同时耕、园、林、草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中有升,农用地利用规模化、产业化进程初步完成,农用地利用

  38、效益明显提升。(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用地调整将与新型城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有利于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本着避让优质耕地、蕞大限度保护自然生态用地,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旅游业发展用地等。调整期内,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由现行规划的9247.13公顷调整为8355.18公顷,调减891.95公顷。此外,通过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用地,积极拓展用地空间,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基本形成高效、有序的建设用地格局。(三)严格

  39、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期内,全县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84.60公顷,其中增量指标151.52公顷,流量指标733.08公顷(上级新增安排同复垦规模相对应的用地指标605.39公顷,上级下达挂钩类流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6公顷、本级安排增减挂钩类流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1.69公顷)。娄烦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县及采煤沉陷区治理的重点区域,本次规划调整期内,全县共安排异地扶贫搬迁及采煤沉陷治理新增建设用地23.69公顷,全部为流量指标。全县新增建设用地中预留79.17公顷做为机动指标,用于安排未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

  40、2017】9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用好用活土地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4号)、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晋国土资涵【2016】413号)文件精神,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在满足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设需求后,可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优先纳入省级易地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因此,在本次规划调整中娄烦县安排增减挂钩复垦区210.29公顷,本县安排使用增减挂钩类流量指标127.69公顷(其中上级下达挂钩类流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6公顷,本级安排挂钩类流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1.69公顷),剩余82.6

  41、0公顷增减挂钩类流量指标将作为节余指标纳入省级易地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四)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目标调控调整期内,全县规划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463.56平方米之内,比现行规划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528.22平方米调减64.66平方米。(五)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土地整治全面推进,土地生态建设和土地可持续利用取得积极成效。规划期内,工矿废弃地全面复垦,未利用土地适度开发,农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稳步推进,水土流失和环境建设进一步取得成效。闲置、废弃土地显著减少,建设占用耕地得到有效补充。“十三五”期间,全县计划安排土地整治规模4864.27公顷,补充耕地1310.55公顷。其中

  42、土地开发规模2308.82公顷,补充耕地1026.07公顷:建设用地复垦规模762.01公顷,补充耕地192.21公顷;土地整理规模1793.44公顷,补充耕地92.27公顷。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调整娄烦县农用地总面积调整为80710.3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2.60%。调整后比现行规划减少3451.17公顷,比2015年农用地面积调增1915.24公顷。1、耕地耕地面积调整为17313.4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1.45%,比现行规划调减4630.12公顷,比2015年耕地调减1781.45公顷。调整后的耕地保有量完成上级下达保护任务。增加:规划期内因土地复垦增加耕地192

  43、.21公顷(其中因农村居民点复垦增加耕地132.05公顷,因采矿用地复垦增加耕地57.23公顷,因交通用地复垦增加耕地2.83公顷,因水利用地复垦增加耕地0.10公顷);因土地整理增加耕地92.27公顷(其中整理园地增加4.18公顷,整理林地增加25.61公顷,整理其他农用地增加62.48公顷);因土地开发增加耕地1026.07公顷(其中开发自然保留地增加804.12公顷,开发水域增加9.95公顷,开发林地增加212公顷)。共增加1310.55公顷。减少:建设占用减少耕地86.06公顷(其中因城镇用地占用减少4.17公顷,农村居民点占用减少11.87公顷,采矿用地占用减少19.29公顷,铁路用

  44、地占用减少5.93公顷,公路用地占用减少36.01公顷,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占用减少8.79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907.81公顷(其中调整为林地减少耕地419.48公顷,调整为园地减少耕地488.33公顷);生态退耕减少耕地2098.13公顷,全部调整为林地。共减少3092公顷。增减相抵,期内耕地净减少1781.45公顷。2、园地园地面积调整为1594.4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98%。比现行规划调增338.19公顷,比2015年园地面积调增586.15公顷。增加:因建设用地复垦增加园地78.63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复垦增加16.53公顷,采矿用地复垦增加60.19公顷,交通用地复垦增加

  45、1.91公顷),因水域整理增加园地1.11公顷;农业结构调整由耕地调整为园地488.33公顷,林地开发为园地1.28公顷;其他农用地整理增加园地68.93公顷。共增加园地638.28公顷。减少:因建设占用减少园地52.13公顷(其中采矿用地占用减少45.03公顷,铁路用地占用减少0.32公顷,公路用地占用减少2.55公顷,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占用减少0.05公顷);由园地整理为耕地减少园地4.18公顷。共减少园地52.13公顷。增减相抵,期内园地净增加586.15公顷。3、林地林地面积调整为57318.8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1.02%。比现行规划调增605.90公顷,比2015年调增2501.

  46、44公顷。增加:因退耕还林增加林地2098.13公顷;因农用结构调整由耕地增加林地419.48公顷;因其他农用地整理增加林地552.52公顷;建设用地复垦增加林地458.65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复垦增加63.28公顷,采矿用地复垦增加392公顷,交通用地复垦增加2.13公顷);因交通用地开发增加林地1.25公顷,因水域开发增加林地4.34公顷。共增加3533.12公顷。减少:因建设占用减少林地490.18公顷(其中因城镇用地占用减少23.92公顷,农村居民点占用减少106.16公顷,采矿用地占用减少134.56公顷,铁路用地占用减少40.69公顷,因公路用地占用减少165.43公顷,风景名胜设

  47、施用地占用减少19.42共公顷);土地开发减少林地515.89公顷(其中开发为耕地212公顷,开发为园地1.28公顷,开发为其他农用地302.61公顷);土地整理减少林地25.61公顷,全部整理为耕地。共减少1031.68公顷。增减相抵,期内净增加林地2501.44公顷。4、其他农用地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4483.5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56%。比现行规划调增234.86公顷,比2015年调增609.10公顷。增加:因建设用地复垦增加其他农用地33.77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复垦增加15.61公顷,因采矿用地复垦增加17.37公顷,因公路用地复垦增加0.66公顷,因水利用地复垦增加0.13公

  48、顷);因自然保留地开发增加其他农用地967.76公顷;因水域用地开发增加其他农用地13.13公顷;由林地开发为其他农用地302.61公顷。共增加1317.27公顷。减少:因建设占用减少其他农用地24.24公顷(其中因城镇用地占用减少0.89公顷,因农村居民点占用减少1.52公顷,因采矿用地占用减少6.51公顷,因铁路用地占用减少2.65公顷,因公路用地占用减少8.07公顷,因其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占用减少4.60公顷);由其他农用地整理为耕地减少62.48公顷;由其他农用地整理为园地减少68.93公顷,由其他农用地开发为林地减少552.52公顷。共减少708.17公顷。增减相抵,期内净增加其他农用

  49、地609.11公顷。(二)建设用地调整建设用地总面积调整为8355.1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48%。比现行规划调减891.95公顷,比2015年调增121.34公顷。规划期间,因安排各类建设合计增加建设用地884.60公顷,因实施土地开发复垦合计减少建设用地763.26公顷,增减相抵,期内净增加建设用地121.34公顷。1、城镇用地城镇用地总面积调整为836.1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01%。比现行规划调减83.77公顷,比2015年调增45.46公顷。增加:因建设占用农用地增加城镇用地28.9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17公顷,占用林地23.92公顷,占用其他农用地0.89公顷

  50、);因占用其他土地增加城镇用地16.48公顷(其中占用自然保留地16.07公顷,占用水域0.41公顷)。共增加45.46公顷。全县城镇用地面积净增加45.46公顷。2、工矿用地工矿用地面积调整为2160.5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5.86%,比现行规划面积调减387.55公顷,比2015年调减266.50公顷。增加:因占用农用地增加工矿用地205.3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9.29公顷,占用园地45.03公顷,占用林地134.56公顷,占用其他农用地6.51公顷);因占用其他土地增加工矿用地54.90公顷(其中占用自然保留地53.83公顷,占用水域1.07公顷)。共增加260.29公顷。减少

  51、:同时因复垦减少工矿用地526.79公顷(其中复垦为耕地57.23公顷,复垦为园地60.19公顷,复垦为林地392公顷,复垦为其他农用地17.37公顷)。共减少526.79公顷。增减相抵,全县工矿用地净减少266.50公顷。3、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调整为1883.2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2.54%。比现行规划调增64.03公顷,比2015年调减38.43公顷。增加:因占用农用地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119.5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1.87公顷,占用林地106.16公顷,占用其他农用地1.52公顷);因占用其他土地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69.49公顷(其中占用自然保留地69.35公顷

  52、,占用水域0.14公顷)。共增加189.04公顷。减少:建设用地复垦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227.47公顷(其中复垦为耕地132.05公顷,复垦为园地16.53公顷,复垦为林地63.28公顷,复垦为其他农用地15.61公顷)。共减少227.47公顷。增减相抵,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减少38.43公顷。4、交通用地交通用地面积调整为955.7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1.44%,比现行规划面积调减65.65公顷,比2015年调增338.51公顷。增加:因占用农用地增加交通用地261.6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1.94公顷,占用园地2.87公顷,占用林地206.12公顷,占用其他农用地10.72公顷);

  53、因占用其他土地增加交通用地85.63公顷(其中占用水域13.15公顷,占用自然保留地72.48公顷)。共增加347.28公顷。减少:建设用地复垦减少交通用地8.77公顷(其中复垦为耕地2.83公顷,复垦为园地1.91公顷,复垦为林地2.13公顷,复垦为其他农用地0.66公顷);土地开发减少交通用地1.25公顷,全部为林地。共减少8.77公顷。增减相抵,全县交通水利用地净增加338.51公顷。5、水利用地水利用地面积调整为2469.6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29.56%,比现行规划面积调减0.08公顷,比2015年调减0.23公顷。减少:建设用地复垦减少水利用地0.23公顷(其中复垦为耕地0.

  54、1公顷,复垦为其他农用地0.13公顷)。共减少0.23公顷。全县交通水利用地净减少0.23公顷。6、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49.8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0.60%。比现行规划调增4.95公顷,与2015年调增42.53公顷。增加:因占用农用地增加其他建设用地32.8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8.79公顷,占用园地0.05公顷,占用林地19.42公顷,占用其他农用地4.60公顷);因占用其他土地增加交通用地9.67公顷(其中占用水域0.21公顷,占用自然保留地9.46公顷)。共增加42.53公顷。全县其他建设用地净增加42.53公顷。(三)其他土地调整其他土地面积调整为39868.23公顷

  55、,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0.92%。比现行规划面积调增4343.12公顷,比2015年调减2036.58公顷。1、水域水域面积调整为2043.60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5.13%。比现行规划面积调减9.23公顷,比2015年调减43.51公顷。减少:因实施建设项目占用减少水域14.98公顷(其中城镇占用0.41公顷,农村居民点占用0.14公顷,采矿用地占用1.07公顷,铁路用地占用0.21公顷,公路用地占用12.94公顷,风景名胜设施占用0.21公顷);因土地开发减少水域28.53公顷(其中开发为耕地9.95公顷,开发为园地1.11公顷,开发为林地4.34公顷,开发为其他农用地13.13公顷)

  56、。共减少43.51公顷全县水域面积净减少43.51公顷。2、自然保留地面积调整为37824.63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94.87%。比现行规划面积调增4352.35公顷,比2015年调减1993.07公顷。减少:因实施建设项目占用减少自然保留地221.19公顷(其中城镇用地占用16.0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占用69.35公顷,采矿用地占用53.83公顷,铁路用地占用22.70公顷,公路用地占用49.78公顷,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占用9.46公顷);因实施土地开发减少自然保留地1771.88公顷(其中开发为耕地804.12公顷,开发为其他农用地967.76公顷)。共减少1993.07公顷。全县自然

  57、保留地净减少1993.07公顷。三、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一)农用地布局优化1、耕地布局优化“十三五”期间娄烦县将推进耕地种植的区域化和经营利用的规模化。依托耕地种植适宜性和现有种植格局,加大重点扶持和政策引导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形成4大生态农业区域;一是覆盖静游镇、庙湾乡北部、盖家庄乡、马家庄乡、米峪镇乡东部和天池店乡的马铃薯及中药材种植区;二是覆盖娄烦镇、杜交曲镇南部和庙湾乡东部的小杂粮种植区;三是位于米峪镇乡东北部的蔬菜种植区;四是覆盖庙湾乡东部、天池店乡西部、米峪镇乡西南部、马家庄乡西部、盖家庄乡的边山畜牧养殖区。因此,规划期间,全县耕地布局调整主要集中在以上区域以及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区域

  58、和土地整治重点区域。2016-2020年,全县共安排补充耕地1310.5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192.21公顷,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1026.07公顷,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92.27公顷。各主要乡镇补充耕地分布情况:静游镇补充耕地234.63公顷,占全县补充耕地总面积的17.90%;庙湾乡补充耕地216.26公顷,占全县补充耕地总面积的16.50%;米峪镇乡补充耕地208.51公顷,占全县补充耕地总面积的15.91%。同期安排减少耕地3092公顷,其中各类建设占用减少耕地86.06公顷,生态退耕减少耕地2098.13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907.81公顷,各主要乡镇减少耕地分布情况

  59、:天池店乡减少耕地609.16公顷,占全县减少耕地总面积的19.70%;娄烦镇减少耕地486.20公顷,占全县减少耕地总面积的15.72%;静游镇减少耕地476.50公顷,占全县减少耕地总面积的15.41%。娄烦县生态退耕情况:全县2015年耕地中25度以上的坡耕地面积为2098.13公顷,根据国家下发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中生态退耕的实施要求,本次规划调整将对全县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实施生态退耕,面积2098.13公顷。主要分布情况:天池店乡527.40公顷,占生态退耕总面积的25.14%;杜交曲镇417.79公顷,占生态退耕总面积的19.91%;娄烦镇296.99公顷,占生态退耕总

  60、面积的14.16%。规划调整期内,全县耕地保有量不突破17313.48公顷,主要布局在西南部区域,占全县耕地保有量的56.14%。2、园地布局优化“十三五”期间,娄烦县将加强果树生产,因地制宜种植有地方特色的果树,扩大园地面积,通过开垦荒山、荒草地进一步发展果园、其他园地;老龄园逐步退耕,加强新增园地及现有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着重调整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着力发展优质果园,建立优质果产品基地。规划调整期末,全县园地面积调整为1594.40公顷,主要布局在天池店乡、马家庄乡和娄烦镇。3、林地布局优化“十三五”期间,娄烦县将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坚持“保护好绿水青山

  61、,才能换来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和营造林并重。展开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同时,加强森林保护,扩大天然林资源保护范围;加大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力度,大力开展荒山人工造林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加快三北防护林体系、京津风沙源治理、黄土高原小流域治理、天然林保护、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在人工造林困难的区域,采取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措施,增加森林覆盖面积。抓住新一轮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的重要机遇,在有条件的退耕还林地种植枸杞、沙棘等有经济价值的林木,发展退耕还林地林下经济和后续产业,使生态

  62、林业成为惠民产业。规划调整期末,全县林地面积调整为57318.87公顷,主要布局在米峪镇乡、马家庄乡、天池店乡和盖家庄乡。4、其他农用地布局优化在大规模连片农用地中合理安排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用地,从而优化农用地格局、提高农用地产出效益。规划调整期末,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4483.57公顷,主要布局在静游镇、天池店乡、米峪镇乡和娄烦镇。(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娄烦县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静游镇、马家庄乡、米峪镇乡和天池店乡等乡镇。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应集

  63、中连片、质量有所提高,布局更加优化。1、全县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全县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由现行规划的18617.30公顷调整为16339.28公顷,调减2278.02公顷,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94.37%,基本农田中耕地占全县耕地保有量的89.85%。划定后基本农田地类构成为:耕地15556.21公顷,可调整园地783.07公顷。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娄烦镇、静游镇、马家庄乡、米峪镇乡和天池店乡等乡镇。(1)划定后基本农田中可调整园地情况本次划定后全县基本农田中含有可调整园地783.07公顷,面积及分布情况:娄烦镇118.12公顷、静游镇4.79公顷、杜交曲镇92.48公顷、庙湾乡40.15公顷、马家庄乡123.67公顷、米峪镇乡31.10公顷和天池店乡372.76公顷。(2)划定后城市周边基本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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