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山西省2019年度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监测统计情况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蕞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面促进我省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按照自然资源 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 函〔2019〕1056 号)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了山西省 2019 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 评价工作。全省除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外,其余 26 个纳入《中国开 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 年版)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土地集约利用 状况进行了监测统计,全部通过数据质检,由自然资源部审核备案。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依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 年版),全省范围内有开发区 27 个,其中国家 级开发区 7 个,省级开发区 20 个;按照类型划分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 个,经济技术开发 区 25 个。全省规划开发区面积为 17527.89 公顷。
根据《2019 年度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及汇总分析技术方案》,山西清徐经 济开发区、山西壶关经济开发区和山西祁县经济开发区 3 个开发区补充完成了 2018 年度开发 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编制了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工作报告、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 技术报告、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典型企业调查分析专题报告以及土地利用状况图、典型企业分 布图、土地集约利用扩展潜力分布图、土地集约利用管理潜力分布图,完成了开发区土地集 约利用评价数据库;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晋 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等 7 个国家级开发区,山西临汾经济开发区、山西侯马经济开发区、山西忻州经济开发 区、太原工业园区、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山西运城经济开发区、山西绛县经济开发区、山 西运城盐湖工业园区、山西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山西朔州经济开发区、山西阳泉经济开发区、 山西文水经济开发区、山西交城经济开发区、山西汾阳经济开发区、山西榆次工业园区、山 西孝义经济开发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山西壶关经济开发区和山西祁县经济开发区等 19 个省级开发区完成 2019 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数据填报工作。
此次调查评价结果显示,开发区土地开发利用程度总体良好,土地利用结构相对合理, 土地利用强度稳步提升,产业用地投入产出效益显著,土地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土地利 用状况较为集约。
(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参与评价的 26 个开发区完成工业 (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2949.53 亿元;实现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 2669.69 亿元, 实现二、三产业税收总额 220.78 亿元,实现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 107.47 亿元。
1、国家级开发区完成工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1476.02 亿元;实现工业(物 流)企业总收入 1512.92 亿元,实现二、三产业税收总额 120.32 亿元,实现工业(物流)企
业税收总额 42.35 亿元;省级开发区完成工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1473.51 亿元; 实现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 1156.76 亿元,实现二、三产业税收总额 100.46 亿元,实现工 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 65.12 亿元。
2、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完成工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2110.73 亿元;实现工业 (物流)企业总收入 1849.78 亿元,实现二、三产业税收总额 109.84 亿元,实现工业(物流) 企业税收总额 57.39 亿元;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完成工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838.80 亿元;实现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 819.91 亿元,实现二、三产业税收总额 110.94 亿元, 实现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 50.08 亿元。
(二)土地利用状况。全省参与评价的开发区土地开发率为 75.95%。其中国家级开发区 土地开发率为 80.21%,省级开发区土地开发率为 74.48%。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土地开发率为 77.19%,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土地开发率为 80.38%。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根据全省开发区的调查统计结果,全省开发区土地利用 状况中土地供应率为 86.01%、土地建成率为 92.62%、土地开发率为 75.95%、工业用地率为 44.40%、综合容积率为 1.03、建筑密度为 31.71%、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为 0.91、工业用地 建筑系数为 46.01%,用地效益中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为 6564.96 万元/公顷、工业用 地地均税收为 239.21 万元/公顷、综合地均税收为 218.21 万元/公顷、人口密度为 80 人/公 顷,管理绩效中土地闲置率为 0.03%。
按照级别划分,国家级开发区土地供应率为 92.08%,土地建成率为 95.09%,土地开发率 为 80.21%,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为 11259.60 万元/公顷,工业用地地均税收为 323.08 万元/公顷,综合地均税收为 400.49 万元/公顷,人口密度为 89 人/公顷;省级开发区土地供 应率为 83.76%,土地建成率为 91.61%,土地开发率为 74.48%,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 为 4630.88 万元/公顷,工业用地地均税收为 204.66 万元/公顷、综合地均税收为 141.22 万 元/公顷,人口密度为 76 人/公顷。
按照类型划分,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土地供应率为 88.63%,土地建成率为 92.78%,土地开 发率为 73.35%,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为 6646.81 万元/公顷、工业用地地均税收为 180.74 万元/公顷;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土地供应率为 83.39%,土地建成率为 92.45%,土地开 发率为 78.73%,综合地均税收为 226.60 万元/公顷,人口密度为 101 人/公顷。
此次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监测统计评价成果将作为各开发区升级、扩区、调区的审 核依据,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安排,适时推出相关政策,与用地指标分配、土地审批等环节 挂钩。各开发区要根据此次评价结果,结合自身特点,发扬优势,弥补不足,在我省改革发 展的新形势下,将其作为开发区科学用地管地、提高用地效益、健全开发区用地保障机制的 重要依据,努力使开发区真正成为全省土地集约利用模范区和高新产业集聚区,成为全省经 济结构调整和转型跨越发展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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