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宅基地转让出售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 之宅基地土地使用权(长期使用)及上盖有一层的房产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有一层房产有偿转让给乙方。
1、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属甲方使用,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2、如国家政策允许过户,甲方无偿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有关过户甲、乙双方要付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责任:在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也有乙方负责承担。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使用权,单方违约金为120万元整。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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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非农业户口是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和耕地的。1、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非农户口不用享受宅基地,也就是说不能获得爷爷宅基地的使用权;2、算不算小产权房要看情况,如果是在宅基地上新建的房屋,那么属于小产权房,如果是原来有的房屋就不是,爷爷可以将房屋赠与;3、如果拆迁,和爷爷户口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可以得到补偿,不能得到;4、房屋所有权可以合法拥有,但是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想要合法拥有,除非户口能迁回农村。5、现行的法律规定:农民获得宅基地的前提是本村的集体成员,一旦把户口迁移到城市就不属于本村的成员了,同时村民知识拥有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还是属于村集体的,宅基地虽然不能被继承,但是宅基地的房屋可以被继承。
问题:请问如果合同里注明房子与宅基地一起售卖是不是意味着原来的户主以后没有宅基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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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问题表述不完整这个问题不大,我们律师团队是可以处理的
一、新农村建设宅基地有补偿吗一看你们和村里签了协议没,有协议,按照协议办;二看你们当地政府是否出台相关政策没有,宅基地是免费提供还是按照建筑面积给与补贴。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宅基地属于公有财产,其产权属于村集体,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可建立房子。当宅基地要拆迁的时候,涉及到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给在宅基地上的居住人。村民建立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所以房屋补偿属于村民私人。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另外的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重分配的宅基地上建房子。三、补偿标准征地的补偿费分为两种。其一,征用农村耕地的补偿费。它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附着物的补偿费。其二,征地的土地补偿费。这一般是被征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四、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房屋拆迁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计算公式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的具体标准由区县部门以上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定。五、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方式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置换补偿,二是货币补偿。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地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村民私有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是指物产所有权,包括你在分配给你的宅基地上所有的房屋、相关设施、构筑物、树木蔬果农产品等。其具体的标准由政府制定,下级政府制定的标准必须高于上级政府制定的安置标准,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是写的非常清楚的。这项补偿一般是货币补偿。
你好,你所说的这个陈庙村,是属于台前县城的吗如况紧急,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留言,能了解现有信息无法给您做出专业判断或者法规具体解答。您也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再次回复或直接电话联系我,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法律规定:《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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