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调控市场维稳!2021 年山西楼市健康发展!
2021 年的山西省政府依然坚持 房住不炒 的定位不变,发布了多条促进全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新政策,涉及公积金贷款、资金监管、住宅建设周期等方面,都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划,加之政府下调契税税率、颁布人才创新创业办法、开启房屋清零行动,在去库存的同时,有序的促进了山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7 月 13 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 10 项举措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提高房地产项目新出让土地的配套标准;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优化公积金贷款保证;探索公积金统筹使用方式;加强公积金贷款部门协作;推动建设项目绿色高质量发展;落实装配式建筑容积奖补政策;提高消防设计审查效率;对建筑工地实施差别化监管;优化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点评: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业营商环境,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推进公积金的 一站式 业务办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缩短时间。
7 月 15 日,太原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印发《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由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两年。
通过对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现金净流量等指标的综合分析和对住房公积金使用供需趋势研判,建立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设立四个级别风险响应措施,分别对应流动性过剩、流动性适中、流动性紧张、流动性不足,根据相应级别对现行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做适当调整。
点评:能够进一步防范化解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的流动性风险,强化资金管理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平稳运行,合理引导住房消费,维护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1 年 7 月 26 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指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 并公积金 ( 2017 ) 15 号 ) 计算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的 0.8 倍;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 40%;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含商转公贷款 ) 的,若因购买该套住房有过提取公积金记录的,在其根据本通知核定的最高可贷额度中扣除相应的提取金额;本通知自 7 月 31 日起执行。
10 月 19 日,《山西省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 以下简称《方案》 ) ,《方案》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公安厅等九部门联合制定,整治内容发布了关于开发和交付的问题、房屋交易问题、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违规行为、物业服务内容。关于三年行动的任务和时间节点,《方案》规定,2021 年 9 月至 10 月,开展动员部署,成立工作专班;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3 月,排查问题线 月,启动整治。
点评:此次方案的发布,能够有效的遏制山西省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的市场乱象。
10 月 21 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鼓励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办法》的通知。政策在人才覆盖范围、奖励年限、扶持力度等方面对原办法进行修订。提高人才贡献奖励、人才覆盖范围和奖励年限;提高院士工作站设立奖励标准;提高高技能人才团队奖励标准;增加了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奖励;增加高技能人才工作生活补贴范围。
点评: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持续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11 月 12 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了《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绿色建筑标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式样,证书由授予部门制作,标牌由申请单位根据不同应用场景按照绿色建筑标识制作指南自行制作。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运营单位或业主,应当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加强运行指标与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指标比对,每年将年度运行主要指标上报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
点评:有利于规范太原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11 月 16 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介绍山西省将推进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专项改革,2021 年底前,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试行 拿地即开工 改革,住宅建设周期压缩三分之一,将从 36 个月压缩至 24 个月以内。 对标‘办理建筑许可’考核指标要求,到 2022 年上半年,将全流程审批压缩为 4 个环节、25 个工作日以内;到 2023 年进一步压减至 10 个工作日以内。
山西省住建、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人防四部门联合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拿地即开工 实施方案》 ( 下称《方案》 ) ,该《方案》以 2022 年 4 月为节点,分为先行先试阶段和全面推广阶段。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3 月底为先行先试阶段,确定阳泉、长治、临汾、晋城 4 地住宅项目为试点,在建成区范围内先行先试;2022 年 4 月起,在全省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广实施 拿地即开工 。
点评: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合理压缩建设周期,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12 月 6 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示《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的通知》,指出,太原市公积金中心不再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公积金贷款保证金,对与公积金中心合作的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在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中增加 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 内容;同时也明确了不再收取购房人公积金贷款保证金。
点评: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业营商环境,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方式,监管部门针对开发商将建立 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 制度,防止购房业主违约断供带来损失。
12 月 7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 十四五 期间,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占比每年增加 6 个百分点以上。到 2025 年,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 50% 以上,且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 8%。
点评:有利于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明确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使用重点,更好的进行农村建设。
9 月 1 日起,山西省契税适用税率降至 3%,两种特殊情况下免征契税。7 月 29 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契税适用税率以及减免税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决定》确定的税率相比现行税率有所下降,即承受住房契税税率保持 3% 不变,承受土地及其他房屋的契税税率从 4% 降至 3%。
点评: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楼市去库存,平稳市场,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
10 月 18 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则《关于公布商转公及部分商转公贷款签约银行的通知》,山西银行即日起可办理商转公等业务。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的是《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和《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部分转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在实际操作中,2018 年 9 月 30 日前的商业住房贷款客户,可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按照中心规定的受理条件申请商转公或部分商转公贷款。
事件:11 月 19 日太原市出台《太原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工作方案》,并明确到 2022 年年底,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上证件齐全、产权清晰、已缴清各种费用的房屋要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实现登记确权颁证清零,并建立长效机制。
《太原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工作方案》中指出,三类房屋不纳入 清零行动 范围:(1)集体土地上的房屋;(2)国有耕地、林地等非建设用地上的房屋;(3)权属不清或存在权属纠纷的土地和房屋。截至 11 月 19 日,太原市已完成本级房屋首次登记(初次为开发企业颁发 大证 )31.47 万套,办理转移登记(为群众颁发不动产权证书)9.2 万套。
点评:有利于统计太原市房屋产权数据,解决了困扰群众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更有利于解决长期 有房无证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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